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2 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
(三)《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总局2004.9号令
办理程序
1、公司清算组织向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原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当场或5日内);
3、工商行政机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