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电话咨询
【基本编码】
002030044000
【事项类型】
20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行使层级】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实施编码】
11100000000014445H7002030044000
【事项状态】
在用
【事项版本】
2020年1月版本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100000000014445H
【受理条件】
纳税(缴费)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无需办理材料
【是否收费】
否
【服务对象】
1 自然人 ^2 企业法人 ^3 事业法人 ^4 社会组织法人 ^5 非法人企业 ^6 行政机关 ^9 其他组织
【到办事现场次数】
无需现场办理
【特别程序】
无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否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否
【办理地点】
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咨询服务电话。
【办理时间】
1.国家级:12366北京中心 工作日 9:00至17:30
12366上海(国际)中心 周一至周六 9:00至17:30
2.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依据本地工作时间自行确定电话咨询服务时间。
【办理机构】
1.国家级: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
2.其他:各地12366纳税服务主管部门
【咨询方式】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咨询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方式】
12366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办理结果类型】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网办】
否
【常见问题】
电话咨询的答复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答: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