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基本编码】
002030048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行使层级】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实施编码】
11100000000014445H7002030048000
【事项状态】
在用
【事项版本】
2020年1月版本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100000000014445H
【受理条件】
税务机关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无需办理材料
【是否收费】
否
【服务对象】
^1 自然人 ^2 企业法人 ^3 事业法人 ^4 社会组织法人 ^5 非法人企业 ^6 行政机关 ^9 其他组织
【到办事现场次数】
无需现场办理
【特别程序】
无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否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否
【办理地点】
可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具体地点和网址由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办理时间】
网上查询时间:24小时
【办理机构】
1.国家级:国家税务总局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
【咨询方式】
1.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可通过各级税务机关对外服务渠道获取网络咨询,如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
【监督投诉方式】
12366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办理结果类型】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网办】
是
【常见问题】
社会公众可通过哪些渠道查询公开涉税信息?
答: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