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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本科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四)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五)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等,借记“累计折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四)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五)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同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五、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企业主营业务的,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相关的损益。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七海财税2007来成立以来一直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财税服务,顺应广大出口企业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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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2007年创立,2010年1月设立相城分公司,2012年7月设立吴中分公司,服务网络辐射苏州市各区,为一站式专业财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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